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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独立与监督/刘振厚

时间:2024-06-16 03:54:0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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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否独立是衡量一国是否进行法治治理的一个重要标签。对正在朝向这一目标努力的中国来说,则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不容否认的社会现实是,司法腐败一度超越吏治腐败为民众所关切。于是,很多人提出,司法腐败是因为司法官员的权力太大,应该加强对司法官员的监督,包括高层的司法官员也不乏持此观点之人。与之观点截然不同的是,身处一线的法官们、法界的学者们,则反复强调,司法腐败的加剧恰恰是因为司法不独立。
法官究竟是走向独立,还是该接受更多的监督,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一个问题。
如果用辩证的方式思维,这或许不是一个问题。用我们常用的哲学语言来解释,二者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当然,这只是大而言之;具体来说,还是应该作一细细思量的。
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不容置疑的原则。就像一段时期人们热议的普世价值,所谓的专家、大人物、主流媒体发出了质疑、批判普世价值说的强大声音。然而,细心人很快发现,时任总书记胡锦涛、总理温家宝则在国内外不同场合则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尤其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直言:“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其实,司法独立,同样本是无需质疑和讨论的问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早早已经写进宪法。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并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由此可直接得出的结论是:否定司法独立,就是挑战宪法的权威,阻挠宪法的实施。
于是,有人又有新的论点:司法独立是法院的独立审判,而非法官个人。是的,所有法官的判决都是以法院的名义发出的。但是,哪份判决又不是法官制作的呢?没有法官的独立,法院的独立审判岂不是无源之水。同时,法官的独立审判,在我国也并非没有依据。《法官法》第七条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七条更明确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当然,什么都不是绝对的,司法独立、法官独立都必须确保公平正义。于是,监督问题就产生了。
至于监督,大家早就注意到,在我们国家,对权力部门的监督,不是太少,而是太多。用老百姓的话说:君子多了乱朝纲。多头监管的结果是,有利的争着管,赔本的没人管。对其他部门尚不宜多头监管,何况司法这一极其专业的部门。
但,这并非意味着不对法官监管。与司法独立一样,法官必须接受监督,也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希望对法官的监管要专业些。对于监督体系的建立,司法实务者之外的学者们的建议和意见,应该更值得汲取。因为这一话题同样太大,仅从大的原则性方面谈谈看法。就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任何法院和法官,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但应限于大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又不涉及具体司法活动。比如,党委会、党组会是不能讨论案件是否提起再审的,也是不能认定某一案件审判程序是否违法的。法官们必须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一监督则需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比如报告工作、任免、听取意见和建议等等,而不是曾经出现过的个案监督。对于个案,应当不外信访、申诉、提起再审、上诉、抗诉、复核等等合法途径,但无论哪条途径,只要针对的是法官办理的案件或案件办理中的程序,是否是错案,案件最终如何解决,依然必须坚持由法院通过调解、审判、执行等法律程序解决,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手段。更不能因案件瑕疵、仅因工作方式不当,或其他并非出于法律的考量,只是受某些人的意志支配,达到某些人的满意或目的,随意扩大化、上纲上线的追究法官的责任,而是依法依纪依制度处理。


作者:刘振厚
单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邮编:464100
电话:0376--636228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交工作报告和谴责美国国会制造“两个中国”严重事件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交工作报告和谴责美国国会制造“两个中国”严重事件的决议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关于外交工作的报告,对报告表示满意。
美国国会违背中美建交的根本原则,接连发生制造“两个中国”的严重事件,即11月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关于“台湾前途”的决议案和美国参议院、众议院分别通过拨款法案关于亚洲开发银行的修正案。对此,会议表示极大愤慨和严厉谴责。
众所周知,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美国国会一再制造“两个中国”的行动,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践踏国际关系准则,严重损害中美关系的霸权主义行径。
台湾问题是中美两国关系中的主要障碍。会议完全赞同中国政府就此事件对美国政府所采取的严正立场。美国方面必须切实遵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这一指导两国关系的根本原则,只有这样,两国关系才能得到顺利的发展。




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
国税函发[1992]1440号

1992-10-10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你会工财函[1992]15号文《关于商请对工会服务型的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函》收悉。经研究决定,对由主管工会拨付或差额补贴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单位,可以比照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办理,即:对这些单位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非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则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照章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六日